文衡001   

*圖中是個人收藏的石叟關帝(銅)

 

與同學對談,提及以前他在做廣播節目時銷售產品的態度:例如聽友問他某項產品好用嗎?他不假思索地回答:其實我沒用過,所以無法確實回答你…。產品有什麼缺點呢?答:有,就是很貴。

 

用這種詼諧的問答方式,形成某種趣味獲得聽友的信任,最終他的業績也是全公司最好的!

 

但是老闆不只一次告誡他,不能這麼老實地回答聽眾,應該如何如何……。 

 

我也遇過這樣的老闆,但本性仍然無法為了獲利說出不實的廣告詞,心中暗想,如果這企業是一個人,當在重要的關頭,或重要事項的時候,實在不能跟這樣的人合作。

 

所以內心佩服這位同學。其實以家庭環境而言,他比誰都需要賺錢,但卻在利益的誘惑當前,仍然選擇了誠信。誠信已然成了他為人處事的核心價值觀。

 

昨天,與兄弟在LINE上對話也提到誠信,他認為誠信固然不錯,但為達目的有時是需要手段的…,意思是有時候為了某種理由,必須使用不誠信的方法來當作必要的手段。這樣的觀點,令我感到訝異,並且進入某種思考之中。

 

 

 

關於這一點,日前閱讀李開復先生的書,在第46頁剛好提到,且讓我們聽聽Google全球副總栽的看法--

 

有位同學提出這樣的問題:

 

您說誠信是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但是,今天很多公司在進行產品銷售的時候,都有許多不誠信的行為----例如對顧客做一些無法兌現的承諾。畢竟,人總是要賺錢的。可不可以這樣認為:公司為了銷售產品,為了有好的業績,可以允許員工對外不誠信,只有在強調公司內部管理時,才要求員工誠信呢?」

 

李開復先生回答如下:

 

其實,誠信是每一個人,每一個企業必備的「核心價值觀」。也許有時適當的妥協是不可避免的,但不能因此就認為誠信有不同的標準。做了不守誠信的事,公司可能會獲得短暫的利益、但從長期來說,肯定是有害的。

 

如果一個人常做無法兌現的承諾,就不會被人信任;一家公司面對合作夥伴和客戶的時候,也是一樣的。

 

如果實在需要一個準繩,我會說:「除非為了生存,除非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們對誠信絕不可以有半點妥協。」

 

因為每一次妥協,都會把自己從誠信的高台拉下來一步,多次妥協成為習慣後,你將徹底失去誠信的價值觀。

 

 

 

其實,誠信絕不是不經大腦、不看對象、不分場合,把一切和盤托出。

 

我們在生活中遇到的事情往往並不是能用非黑即白,非善即惡的極端二元對立的方式所概括的。

 

在我們對人說真話的時候,會有一個「如何說真話」的選擇:

 

針對特定的話題和談話對象,真話也有無數種不同的措辭、分寸、角度、表達策略……

 

不同的表達方式對聽者會產生不同的效果,而一個人的經驗、智慧、溝通能力正是體現對談話效果的把握上。在「過」與「不及」之間,讓言說的人去權衡斟酌。

 

誠信的人完全可以靈活地參與溝通,並充份運用自己的智慧和判斷力解決問題。

 

 

 

綜上所言。信實,在心與環境競合的過程中,建立並維護個人人格與企業的核心價值,絕對是至關重要的。

 

 

 

工商時報【記者吳筱雯、張國仁╱台北報導】

 

宏達電創新設計團隊高層出現內鬼洩密,外界研判,雖不至於影響高階機種One Max在內的第4季新品上市計劃,但是宏達電亦已同步在開發明年度旗艦機種主打功能,涉案者若將此洩漏出去,不排除得整套砍掉重來,是否對宏達電明年上半年新品與上市時程造成影響,仍有待觀察。

 

宏達電股價在上周五才受到中階手機即將上市,及開發新作業系統的激勵而終結連4黑走勢,股價單日大漲5.74%以156.5元做收,成交量也倍增至1.7萬餘張;卻在收盤後驚傳鬧內鬼風波,本周一股價是否受此一突發利空衝擊,市場正秉息以待。

 

宏達電創新設計團隊靈魂人物之一副總經理簡志霖涉嫌竊取新版的人機介面Sense 6.0,讓宏達電預計在第4季上市的高階新品One Max與眾多中價位機種,上市計劃是否因此而延後,備受關注。

 

從One Max上市時間表來倒推,One Max完成度應該已經超過9成,如果此時宏達電因洩密案而意欲修改One Max,勢必得再多花2、3個月,肯定會錯過寶貴的耶誕銷售旺季,只會讓第4季營運更雪上加霜,One Max應該是只能按照原訂時間表上市。

 

令人擔憂的是,此一洩密案更大的影響,可能會發生在明年上半年的新品。目前宏達電已在規劃明年上半年旗艦產品,簡志霖正是負責發想、執行的關鍵人物,如果他將宏達電明年度的主打發展方向洩漏出去,在最糟的狀況下,明年度新品可能得整套砍掉重練,不僅白白浪費了好創意,更會影響明年上半年新品上市時程,恐將削弱競爭力。

 

宏達電表示,向來注重員工道德與廉潔操守,亦重視公司創意、智慧財產與機密的保護,此案已經進入檢調偵辦,不便進一步評論,宏達電並強調,下半年產品上市時程按原計畫進行。

 

另外,台北地檢署偵辦宏達電內鬼案,簡志霖和研發處長吳建宏等倆人,昨天經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營業秘密法涉嫌重大,裁定將簡志霖與吳建宏倆人收押禁見。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誠信 品格
    全站熱搜

    Anton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